摘要:欧盟和德国各级政府拥有相应水体行政管理职责,并通过指令、法规等形式,规定水体质量标准,建立取水、污水排放收费制度。德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,由分散的地区性市政机构负责组织;近20年来私人企业参与程度有程度不大的提升;目前德拥有约6400家供水公司和7000家污水处理公司,其注册法律主体形式多样化,仍以政府附属实体为主。 1996~2009年,缴纳增值税水务企业的销售额增幅约61%。德国水质、供水服务质量、污水处理程度和标准,均位居欧洲和世界前列。德国取水排水收费制度、水行业引入私人企业动态,行业标准化进程、行业技术成果和管理标准,值得跟踪和借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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